甘于被“围猎” 甘肃庆阳原副市长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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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4月19日讯:近日,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甘肃省庆阳市原副市长吴丽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吴丽华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吴丽华利用担任环县县长、正宁县委书记、庆阳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收受33人贿款共计3376.08万元,并有1303.7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法院认定吴丽华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其供述罪行,积极退赃,从轻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吴丽华长期在庆阳市工作,曾担任多个要职。经查,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生活纪律,家风不正,放纵贪欲,以权谋私,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和政治生态。

该案一审判决后,吴丽华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被判刑,法院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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