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厅级)马先明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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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6月27日讯:山西省检察机关依法对马先明作出逮捕决定。马先明为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厅级),其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该案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日前,晋城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先明作出正式逮捕决定,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为地方重要领导干部,马先明严重违背党纪国法,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恶劣。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持续加压、寸步不让的反腐态度。

有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审理,严肃查办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净化党风政风,回应群众对反腐斗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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