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弑亲还能活?”广东高院死缓判决遭炮轰:两条人命抵不过“家庭矛盾”?
唐人日报5月19日讯:湖南一男子因跨省杀害妻子及弟媳一案引发关注。该案二审判决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虽然认为男子作案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判处死刑,但综合考虑其作案动因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且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最终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悉,该男子先后驾车前往广东清远,持刀杀害妻子和弟媳,作案后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改判后,法院指出,尽管其行为极为严重,但酌情认定其具备一定的法定和酌定减轻情节,依法可适用死缓。
该判决引发大量网友不满与质疑。“婚姻家庭矛盾就能成为连杀两人的免死金牌?”成为评论区的高频声音。有人质疑,若此类理由可减轻刑罚,是否将导致对家庭成员施暴的犯罪被默许甚至纵容。
当前,该案尚无进一步公开回应。有法律专家表示,法院在量刑时兼顾“依法、合情、合理”,但在涉及暴力杀人尤其是双重命案时,判决的公众接受度尤需慎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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