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律师遭拒见当事人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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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3月5日讯:近日,沈阳一名律师爆出其当事人在被警方指定监视居住期间,自己多次尝试会见当事人均遭公安部门拒绝的情况。这位律师怀疑,其当事人可能在羁押期间遭到了刑讯逼供,而警方之所以拒绝律师会见,是出于对被外界发现的担忧。

根据律师的描述,自己作为法定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享有无障碍会见当事人的权利。然而,她的多次申请均未获得批准,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当事人的辩护权和自己的执业权利。

事件引发了较大的社会关注,当事人家属也表达了不满,他们对比了南方与东北地区公检法机关的不同作风,指出东北地区的执法机关在此类问题上显得不够“好说话”。

专家指出,律师会见权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无故拒绝律师会见的做法都是对法律的公然违背。此外,如果当事人确实遭受刑讯逼供,这将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需要立即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此案件不仅仅是一个单一的法律问题,更触及到了我国法治建设中的诸多敏感和关键点。从保障律师会见权到防止刑讯逼供,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法律的精确执行和监督,确保每一个公民在法律面前的权利得到平等的尊重和保护。社会公众和法律界对此案的后续进展持续关注,期待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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