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人称遭警方威胁赔偿千万元 案件不起诉后大队长被开除
唐人日报4月24日讯:因一起购销合同纠纷,郑州商人陈嵩自曝遭河南杞县公安刑侦人员“逼迫”赔付巨额资金,引发关注。据陈嵩称,其在未被立案的情况下,被刑侦大队长威胁签下赔偿协议,最终不仅赔款1200万元,还被羁押8个月。

事件始于2023年3月,合同另一方李某庆以“涉嫌诈骗”为由向杞县公安报案。同年4月,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无犯罪事实。然而在8月,李某庆再次报案。据陈嵩表示,他在刑侦大队长唐某胜“胁迫”下,被迫签署《调解协议》,赔付李某庆1200万元。仅两天后,警方突然决定立案,陈嵩于2024年4月3日被刑拘。
2024年12月7日,杞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陈嵩被释放,至此已被羁押8个月。而关于该调解协议,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无效。
针对舆论质疑,杞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大队长唐某胜已被开除。事件暴露出地方执法权力滥用的风险,引发社会对企业合法权利保障和公安执法规范性的广泛关注。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赔偿与追责问题作出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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