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局原副局长郝刚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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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2月9日讯:近日,北京金融局原副局长郝刚因受贿及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据了解,郝刚涉及比特币洗钱,且协助某头部比特币挖矿公司高管解除边控,涉及金额可能高达千万元。法院认定,郝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非法帮助,收受贿赂并参与非法金融交易,构成严重违法行为。

此案件揭示了金融监管领域的腐败问题,引发公众对监管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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