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瑾受贿案一审获刑15年
唐人日报8月13日讯: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瑾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徐瑾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2010年3月至2024年4月间,徐瑾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在行政审批、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妻子等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533万余元。
审理认为,徐瑾身居重要岗位,本应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却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但鉴于其部分受贿行为属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态度明确,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于2025年5月28日首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充分的书证、物证及证人证言,徐瑾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辩论。在法庭主持下,程序规范、节奏紧凑。徐瑾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此次宣判不仅是对徐瑾个人的惩处,也再次释放出反腐败斗争“零容忍”的强烈信号。烟草系统长期被认为是权力与利益高度集中的领域,涉案金额往往巨大,腐败行为隐蔽而顽固。徐瑾案的落槌,既是对利用审批权、用人权和经营管理权寻租行为的警示,也是对在职及退休官员的敲打:无论职位高低、离任与否,触碰法律底线都将受到严惩。
据了解,当天的庭审和宣判吸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庭审公开透明,细节披露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坚持依法审判、回应社会关切的态度。
案件仍有可能进入上诉程序,但无论结果如何,此案已经成为近年来烟草系统反腐的标志性案例之一,对行业内外均产生了深远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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